每周监管资讯 2020年第18期_试点
监管动态
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等6市(区)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努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并于2019年12月在北京启动试点。
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人民银行官网)
点评
此次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是对去年12月在北京先行的“监管沙盒”试点工作的扩容。从监管角度来看,扩大试点地区代表着央行对目前“监管沙盒”发展的肯定;从金融科技发展角度来看,选定的6个扩大试点城市金融发展水平高、未来创新需求大,将为金融科技提供更多驱动力。扩容金融监管试点符合“监管沙箱”在我国逐渐普及的发展趋势,也为更进一步实现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监管平衡创造了条件。
证监会与发改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证监会与发改委联合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通知。
该通知就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重要意义、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要求及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安排做出了指导安排。并要求有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待相关配套规则明确后,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证监会官网)
点评
基础设施REITs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中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产品。此次推进的基础设施类REITs聚焦于新基建、交通、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既降低企业杠杆率、提高资金利用率,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建、为新建项目吸取更多资本金,对于资本市场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均有较大积极意义。
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日前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4部规章草案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主要制度做了规范和完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创业板股票公开发行条件,规定了注册程序与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注册制下发行承销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要求,更加突出注册制理念、注册标准以及标准执行的统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品种的具体条件,明确了具体的注册程序,完善了创业板小额快速发行方式,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精简了定向增发的审核环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在现行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一般性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减持、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方面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安排。《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取消了保荐代表人事前资格准入,明确了注册制下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业务的自律监管职责,强调了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核查要求,督促中介机构强化内控要求,各尽其责、合力把关,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
深交所同步就《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8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官网)
点评
此次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坚持“一条主线,三个统筹”(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统筹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统筹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助力创业板在未来市场中发挥更大作用,也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可选标的,同时,在复工复产诉求迫切的当下,注册制改革将为中小企业注入更多发展动力。
观点聚焦
刘元春:五大关键词,解读疫情下的中国经济走势
在浦山讲坛第十二期“疫情下的一季度数据与全年经济展望”上,CF40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指出,一季度经济数据可以用五个关键词来解读:超级疫情、中国方案、阶段性成效、超级压力与政策再定位。
超级疫情:疫情的爆发原因、传播方式以及政策治理都具有强烈的不确定性,其带来的恐慌和超预期的冲击是经济社会系统难以承受的。
中国方案:核心内容是“严格的疫情管控”+“相对温和的经济对冲与经济救助政策”。我国所受到的冲击主要是实体经济冲击而非金融冲击,不能按照欧美模式出台天量救助政策,一定要理解中国方案的内在逻辑。
阶段性成效:从结构角度看,我国复工复产进程较为顺利,三月份很多参数反弹,反映了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弹性。
超级压力:未来不是一马平川,二季度我国经济仍将面临全球疫情发酵、金融市场震荡、外部需求下滑、周期性和趋势性压力、复工复产破冰重启等五重下行压力的叠加。
政策再定位:当前是经济循环常态化的窗口期,不仅要有积极的财政政策,还要有宽松而不是稳健的货币政策。
针对最近关于GDP增速该不该设定目标的讨论,刘元春指出,即使前方有众多不确定因素,我们还是要有目标、要有方向感。如果中央没有一些硬指标进行指引,各个部门、各个板块和各个微观主体的预期以及行动就会懈怠、紊乱。“面对百年一遇的大疫情,我们要有超级的管控模式和政策调控模式。”(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陈玉宇:疫情特别国债需至少1/3用于私企和个体
近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陈玉宇发文称,宏观经济刺激政策,不能忽略提供70%就业的私人企业和个体户。中央强调要用更加强有力的宏观政策对冲疫情的不利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疫情特别国债,新基建等力度空前,逐步落实。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保障充分流动性。这些政策,起到了重点推动作用,但是如果能够增加补充针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别政策安排,会更好地提振生产和消费,更有利于民生经济,更好地降低收入分配不平等,真正增强中国经济的活力。
政策重点三方面。第一,继续强化各级政府扶持支持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减少各主管部门大面积针对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教条主义管理和干预。许多部门懒政、教条地执行陈旧的法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缺乏保护和服务意识。借助此次疫情,要建立保护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制度框架法制框架,出台相关法律。
第二,各级财政特别疫情国债,要有相当的比例,比如至少1/3用于私人企业和个体户的减负与扶持上。这好过等到事情糟糕,被迫发放失业救济。地方政府部门应该有这样的远见。
第三,金融机构应该研究开发专门的金融产品,服务于私营企业与个体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涂永红:抓住疫情机会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日前,IMI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涂永红出席货币金融圆桌会议·2020春暨“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宏观经济政策”线上研讨会,并以“抓住疫情机会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为主题发表演讲。自2015年人民币国际化达到高峰,五年来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进入平台期,遭遇众多瓶颈。新冠疫情使国际环境更加严峻复杂,涂永红副所长在演讲中指出,疫情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重大挑战和机遇,中国在重点应对经济危机的基础上,应在增强人民币流动性、加大人民币债券市场国际化力度、完善人民币国际循环机制及发挥中国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方面的优势等方面采取有效举措抓住机遇,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IMI财经观察)
主编:胡滨
本期责编: 尹振涛
研究团队:尹振涛、何海锋、杨文尧天、范云朋、卜一凡、 费洋、吕若姮
《每周监管资讯》栏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与《银行家》杂志社联合出品,主要梳理并点评本周最新的金融监管动态